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96
1、范围
本工艺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直径14~40mm的Ⅰ~Ⅲ钢筋在垂直位置、水平位置或倾斜位置的对接连接。当两钢筋直径不同时,也可用气压焊连接,但其两直径之差不得大于7mm。
2、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单。进口钢筋还应有化学复试单,其化学成分应满足焊接要求,并应有可焊性试验。
2.1.2 氧气(O2):气压焊采用氧气纯度应在99.5%以上,质量符合GB3863中Ⅰ类或Ⅱ类一级的技术要求。
2.1.3 乙炔气(C2H2 ):最好用瓶装溶解乙炔,质量应符合GB6819的要求。其纯度必须在98%以上,磷化氢含量不得大于0.06%,硫化氢含量不得大于0.1%,水分含量不得大于1L/m3,丙酮含量应不大于45g/m3。如使用乙炔发生器直接生产的乙炔时,使用的电石质量要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优级品或一级品的要求。
2.1.4 主要机具:
2.1.4.1 供气装置:应包括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或中压乙炔发生器)、干式回火防止器、减压器及胶管等。氧气瓶和溶解乙炔气瓶的使用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溶解乙炔气瓶的供气能力必须满足现场最大直径钢筋焊接时供气量的要求,若不敷使用时,可多瓶并联使用。
2.1.4.2 多嘴环管加热器:氧——乙炔混合室的供气量应满足加热圈气体消耗量的需要,多嘴环管加热器应配备多种规格的加热圈,以满足不同直径钢筋焊接的需要,多束火焰应燃烧均匀,调整火焰方便。
2.1.4.3 加压器:加压能力应达到现场最大直径钢筋焊接时所需要的轴向压力。
2.1.4.4 焊接夹具:应确保夹紧钢筋,并且当钢筋承受最大轴向压力时,钢筋与夹头之间不产生相对滑移;应便于钢筋的安装定位,并在施焊过程中保持足够的刚度;动夹头应与定夹头同心,并且当不同直径钢筋焊接时,仍应保持同心。
2.2 作业条件:
2.2.1 焊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焊工考试合格证。
2.2.2 设备及供气应符合要求。
2.2.3 在现场进行钢筋气压焊时,当风速超过5.4m/s,应采取档风措施;在负温下施工时,对气源设备应采取适当的保温防冻措施;当气温低于-15℃,应对接头采取预热和保温缓冷措施。
2.2.4 作业场地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焊工的劳动保护,防止发生烧伤、火灾、爆炸以及损坏设备等事故。
2.2.5 注意接头位置,注意同一区段内有接头钢筋截面面积的百分比,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条款的规定时,要调整接头位置后才能施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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