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5.4.7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2、 受拉搭接区段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
3、 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
4、 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
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5.5钢 筋 安 装
主 控 项 目
5.5.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一 般 项 目
5.5.2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表5.2.2 钢筋安装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绑扎钢筋网
长、宽
±10
钢尺检查
网眼尺寸
±2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绑扎钢筋网骨架
长
±10
钢尺检查
宽、高
±5
钢尺检查
受力钢筋
间距
±10
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取
最大值
排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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